为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龙岗税务局发出通知,对退役军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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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户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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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这个主题
是指按照《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退出现役安置个体经营的退役军人。
◆ 促销内容
自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月起,三年内(36个月)内,依次扣除应扣除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排序。 和个人所得税。
◆ 如何享受
自我声明及享受,信息保留备查。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应保存以下信息备查:
《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休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休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休证》、《士官退休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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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招收自主创业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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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这个主题
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企业及其他单位。
◆ 促销内容
企业与自营职业退役军人签订期限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年(36个月)按实际入伍人数扣除。 降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配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 如何享受
自我声明及享受,信息保留备查。
雇用个体户退役军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保存以下信息备查:
1、《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军退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休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休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休证》退役军人个体户;
2、企业与个体经营退役军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自主创业退役军人今年在企业的工作安排。
防范措施: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享受本税收优惠政策前应缴纳的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退役军人司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扣除的通知》关于我省个体户退役军人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配额标准的通知(粤财发[2019]10号)
详情请咨询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税务服务处或拨打12366。
▌信息:来自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摄影:图片均来自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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