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疆网/大疆新闻客户端新闻新法制报记者方卫方报道: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十项措施的通知》,突出就业优先的政策导向,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现稳定就业增收,守住民生底线。
100场专题招聘会
我省将开展100场进园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灵活运用“直播进企业”、“直播领导岗位”、“送岗下乡”、“设岗招聘”等招聘模式并“工人点对点配送”,实现“即时快速配送”。 “招工”帮助农民工尽快就业。
鼓励省内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吸纳农民工就业,对吸纳农民工较多的在资金配置上给予适当支持。 引导有能力的班组长、村级组织和农村劳务带头人创办小微劳务企业。
引导农民工返乡就近就业,把农民工就业情况作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 受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暂时无法外出、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将发展一批临时公益岗位予以扶持。
200万元商业贷款
支持政府投资开发建设一批创业园区(基地)、集聚区、孵化基地,支持建设一批创业载体。 可免费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供农民工创业。 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租金等给予补贴。
支持有经济实力、专业技能和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带领农民合作社、农村服务机构、家庭农场。
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支持。 对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按合伙人数量计算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200万元。 对首次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补贴。
1000元就业补贴
对防返贫监测对象就业状况和脱贫劳动力、禁捕渔民、退休渔民就业状况实施动态监测,实行一对一帮扶机制。 鼓励当地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对吸纳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贫困劳动力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该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新招收10名以上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劳动力的,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 每超过1人,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企业价值最高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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