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板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创金和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票型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创金合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票型发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出现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事由。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票类型发起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创金禾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

基金交易代码: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基金运作方式:合约开放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20年6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对应日:2023年6月29日

2、基金合同终止的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及资产规模》《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及基金财产的清算》《二、 《基金合同》“终止原因”: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相应日,如果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并终止基金财产。 《基金合同》。 经股东大会审议,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长。 若当时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变更或补充的,本基金可参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委员会。

根据上述协议,截至2023年6月29日末,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将按照规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自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在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运作。

2、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财产清算组:自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组。 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的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证监会。 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三)基金财产清算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算、计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

(二)清理、确认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

(三)基金财产的估值和变现;

(四)编制清算报告;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七)分配基金剩余财产。

4、基金财产的清算期限为6个月,但如果基金持有的证券不能及时变现流动性,清算期限将相应延长。

5.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从基金财产中先行支付。

六、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根据基金财产清算分配方案,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基金债务后,按照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七、基金清算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相关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在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 基金财产清算组应当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清算报告,并在指定报纸上公布清算报告催告公告。

4. 特别提示

1、基金财产清算组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请投资者注意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3、投资者如欲了解基金详情,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

消费者热线:

特别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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