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开业条件: 1、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设创业板市场交易,但需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当场,并须签署两份文件。交易日后即可开立交易。 创业板原则上不对2周岁以下的投资者开放。
2、投资者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特征。
3、投资者需审慎判断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
创业板 ,又称第二板市场或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有别于主板市场的一种证券市场。 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企业、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融资和发展而设计。 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创业板是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与主板创业板往往较为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要求。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是准入门槛低严格的运营要求,帮助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创业板开市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创业板开业主要有两个条件:
1、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设创业板市场。
2、您必须在您使用的券商营业厅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披露声明》,文件签署后两个交易日即可开仓交易。
如遇特殊情况:
1、没有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想开创业板。 原则上不鼓励此类投资者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若坚持直接参与,当场签署风险揭示书时,还应抄送自愿承担市场风险的《特别声明》。 文件签署后五个交易日即可开启交易。
2、无法到营业部签署创业板风险揭示书。 原则上,投资者须亲自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签署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 对于投资者年龄超过70周岁、身体残疾、身在境外等特殊情况,证券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或者接受经过公证的代理人。代表他申请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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